公积金提现的流程如下:
1、提前核对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提取条件:提取公积金前,需要先核对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提取条件,确保符合提取要求和条件;
2、准备提取资料和申请表:根据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求,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申请材料和申请表;
3、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表提交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指定的窗口,填写申请表并进行签字确认;
4、审核和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料,确认提取金额和提取方式等;
5、公积金提取:经过审核和审批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将提取的公积金金额划拨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申请人通过银行卡或者现金方式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款金额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最高不超过当地公积金贷款额度),按月等额还款,贷款期限1-30年不等;
2、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每月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
3、住房大修提取: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次大修费用;
4、个人购买住房提取: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地限购标准和房价的70%;
5、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提取: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提取标准可能略有不同,建议咨询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相关部门,以便了解具体的提取标准。同时,在提取公积金时,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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