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关于自愿卖淫刑罚的相关法律规定

2024-01-05 来源:易榕旅网

自愿卖淫不会判刑,根据国家治安管理法进行处罚。自愿卖淫者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而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卖淫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对于卖淫组织者,其行为必须起到组织作用,对被组织者实施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行为会被认定为组织他人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罪的量刑要考虑情节是否特别严重,包括首要分子、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多人多次卖淫等情况。此罪名已被新刑法吸纳,量刑应与强迫卖淫罪区分开来。

法律分析

自愿卖淫不会判刑

自愿卖淫是个人卖淫是不构成犯罪的,应按国家治安管理法进行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情节比较轻的话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传播性病罪,处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依法进认定组织卖淫罪要注意什么

(一)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几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关键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作为组织他人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这些行为是对被组织者以外的其他人实施的,仍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二)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三)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多人”、“多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

(四)本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所设立的罪名,改为新刑法所吸纳。

(五)关于本罪的量刑,要注意同强迫卖淫罪的区别。虽然两者最高刑都是死刑,且同条规定,但无论主观恶性和后果情节都是不同的。研究各国刑法,本罪一般处6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的为12年以下,中国刑法是特别重的。量刑时注意法条的表达,是从轻往高量刑,不可先从死刑考虑。因为组织三人三次以上即可定“情节特别严重”,会导致死刑适用过滥的问题。

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例如,将分散的卖淫人员串联组合成一个比较固定的卖淫集团,将咖啡厅、歌舞厅、饭店、旅店、出租汽车等组织成为卖淫或者变相卖淫的场所,等等,即属于比较常见的组织卖淫行为。

结语

自愿卖淫虽不构成犯罪,但需按国家治安管理法进行处罚,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若明知自身患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涉嫌传播性病罪,可处以有期徒刑。组织卖淫罪的主体必须是组织者,对被组织者的强迫、引诱、容留、介绍行为应予以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组织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指首要分子、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多人多次等。量刑时应注意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一般处以有期徒刑,不宜滥用死刑。组织卖淫行为包括建立卖淫集团、控制卖淫行为和场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