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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需要在开庭之前调解吗?

2022-03-15 来源:易榕旅网

在诉讼离婚开庭前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一、一方拖着不离婚怎么办

一方拖着不离婚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一、离婚起诉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二、起诉离婚起诉阶段的程序是: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二、家庭暴力如何离婚婚姻维护

遭遇家庭暴力的,被家暴方可以申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庭前调解;如果法院查实一方因遭遇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法院还可以支持无过错方因遭受家暴向对方索要离婚损害赔偿的诉求。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也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三、离婚后一方死活不肯离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有一方死活不肯离的,另一方可以申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庭前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调解后仍不能挽回的,应当准予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是由有约从约,无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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