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应急车道扣6分。
占用应急车道扣分和罚款需根据情况而定,情况如下:
1、对非运营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罚款200元,扣6分;
2、运营车辆(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罚款200元,扣12分,并对驾照降级,有些省份最高罚款500元。
如遇交通管制,强行占用应急车道,将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可以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况如下:
1、车辆发生突发故障,无法正常行驶的时候,如爆胎、行车遭遇事故或发生火灾的意外情况;可以到应急车道来,但需要打开车的报警信号灯,在车后,车流驶来方向的150米外放好警告标志;
2、如果在行驶过程中,车上有人突发疾病,如心脏病、脑血栓等严重危及生命的情况;可以使用应急车道,但事后要保留医院开的证明,到交警大队说明情况;
3、特殊车辆可以使用应急车道,如工程用车、救护车、消防车等可以占用应急车道;
4、出现小的交通事故,也可以临时使用应急车道,不过要先报警向警方说明情况,并打开车的双闪,在车流来的方向距离车150米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人在防护栏外的安全位置等待警方过来;
5、如果在行驶过程中,车内有考生紧急赶考,可以使用应急车道,但事后到交警大队说明情况。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是指与右侧道路行车道相临,包括硬路肩在内的宽度3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可以满足机动车停靠需要的路面部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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