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公司有没有注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步骤如下:
1、打开网页,输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出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注意看官网,单击网站地址;
3、进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站,就会出现查询的输入框,在查询前面的输入框内可以输入想要查询公司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注册号。输入完成后,单击查询;
4、单击“查询”后,会出现验证提醒,按照提示,完成拼图验证;
5、所查询的公司目前情况就会显示出现,在公司全称名字的后面显示的就是公司的目前状况,如果已经注销,此时公司名称后面显示的就是“注销”状态;
6、单击公司名称后面的显示状态,就会看到公司的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它信息了。当然,有的公司如果注销时间很就久了,也有可能就查询不到公司的信息了;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如果查询不到已经注销的公司信息,那就需要到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管理局的档案室去查询了。
注册公司手续如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
3、存注册资金: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4、办理验资报告: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5、交工商设立资料: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
6、拿营业执照: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7、刻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8、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9、办税务登记证: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10、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11、申请领购发票:销售商品的公司,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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