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老年人在行动不便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卖房委托公证。
办理委托公证,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公证,如果本人因行动不便或因病,坐牢等等,公证处可以上门公证。
卖房委托公证办理流程如下:
1、双方公证前签订委托合同;
2、双方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委托合同等材料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3、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后审查;
4、审查通过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公证。
委托出售房产的,还应提交下述材料:
1、自然人申办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公证的,应当提交购房时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房屋委托书所涉及的房屋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公证的,按照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规定需要审批的,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
4、处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处分的书面材料;
5、委托人所持身份证件号码与房屋权属证明上登记的证件号码不一致时,应提交证件号码变更的证明(如同属一人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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