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查询限制,但通缉令可网上查询。个人无法使用公安局内网查询刑事案件立案,但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发布并网上查询。公安机关立案会出具正式文书,但个人一般不会收到立案决定书。想了解案件进展,可联系公安、检察院、法院人员,但效果较差。更高效的方法是委托律师,律师可通过专业认证在网上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法律分析
首先,刑事案件是否立案不能在互联网上查询,因为刑事案件属于保密范围,只有公安局内网才可以查询,而个人是无法使用公安局内网。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通缉令、悬赏通告应当广泛张贴,并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
其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据此,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的会出具正式的法律文书,但该文书是附卷宗资料,随卷移送的,故,个人一般情况是不会收到立案决定书。
因此,想要了解刑事案件是否立案,可以自行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承办人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但该方法可行性较差,更高效可行的是委托律师,由律师向办案机关沟通了解,且部分地区开通有律师网上查询通道,律师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可在网上查询该案件进展情况。
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一条
通缉令、悬赏通告应当广泛张贴,并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
结语
针对刑事案件的立案查询,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刑事案件属于保密范围,无法在互联网上查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71条规定,通缉令和悬赏通告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因此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进行网上查询。另外,根据该规定的第162条,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会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但该文书是附卷宗资料,不会直接发送给个人。如果想了解刑事案件是否立案,可以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承办人员联系,但该方法可行性较差。更高效可行的方式是委托律师,律师可以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并且在部分地区,律师可以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在网上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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