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房屋使用权转让界定为租赁

2021-05-23 来源:易榕旅网

房屋使用权交易需签协议,提供四项材料到公房管理单位办理互换、转让、转租手续。若当事人不能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需到房地产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分析

房屋使用权交易,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双方持下列四项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办理房屋使用权互换、转让、转租手续。

1、申请书;

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

3、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及共居人、合居户同意意见书;

4、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人同意意见书。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委托人应当提交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房屋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当事人双方须按规定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交易及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拓展延伸

房屋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及相关要点

房屋使用权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屋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双方需达成书面协议,明确转让的房屋使用权范围、期限和费用等事项。其次,转让方应具备合法的房屋使用权,并确保没有任何限制或纠纷。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使用权证明文件。受让方则需支付约定的转让费用,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此外,房屋使用权转让还需遵守当地的土地管理法规和相关规定。对于房屋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和相关要点,双方应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权益保护。

结语

房屋使用权转让是一项需满足条件和程序的法律行为。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手续。转让方需确保合法的房屋使用权,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受让方需支付约定费用,并履行义务。遵守土地管理法规和相关规定也是必要的。咨询专业律师可确保合法性和权益保护。办理房屋使用权转让需慎重,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