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约定担保主合同,拒绝订立主合同需不退定金;收定金拒绝合同,应双倍退定金。根据《民法典》第586条,定金约定在实际交付时成立,不超过主合同20%。支付超出或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化。
法律分析
不能退了。当事人约定以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6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在定金实际交付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物数额的20%,超出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实际支付的定金数额超过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约定的定金数额发生变化。
拓展延伸
未签订合同的店铺转让,定金退回规定是什么?
未签订合同的店铺转让,定金退回规定是由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的。根据一般原则,如果双方在转让意向达成一致但尚未签订正式合同,通常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回的。然而,具体退还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协商而异。如果转让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完成,通常情况下,定金应当退还给支付方。但是,如果支付方违约,转让方有权保留定金或根据约定进行相应扣除。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建议在转让前明确约定退还规定,并书面记录。如有争议,可寻求法律意见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6条的规定,定金合同在定金实际交付时成立,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未签订合同的店铺转让,定金退回规定通常由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建议在转让前明确约定退还规定,并书面记录。如有争议,可寻求法律意见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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