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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准备什么资料

2021-09-15 来源:易榕旅网

工程结算所需的资料,包括: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合同、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初审结算书)及计算式、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若有甲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必须有甲方的扣款材料清单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结算资料。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
(2)补充协议(若有)。
(3)中标(中选)通知书。
(4)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5)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6)图纸会审纪要。
(7)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8)竣工验收记录。
(9)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盘、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遗。
(10)投标文件商务标及电子盘。
(11)投标文件技术标。
(12)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及电子盘。
(13)地勘报告。
(14)施工图及电子盘。
(15)承包方、发包方、监理方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必须建设方及监理签字认可。
(16)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
(17)原始地貌标高抄测记录。
(18)材料、设备认证核价单。
(19)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
(20)现场签证单等等。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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