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认购协议具备法律效力。认购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是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签订认购协议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商品房基本状况;
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解决争议的方法;
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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