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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使用费开票项目

2024-05-25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按照我国营改增后的增值税抵扣制度可得,一般纳税人的厂房租金的符合规定的专项发票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厂房租金,即使已经取得专项发票,也是不能抵扣的。

增值税抵扣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对于厂房租金,其增值税进项是凭票抵扣的,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票的情况下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2、通常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项税,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

3、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专票必须是符合税法规定的。按照我国营改增后的增值税抵扣制度可得,一般纳税人的厂房租金的符合规定的专项发票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厂房租金,即使已经取得专项发票,也是不能抵扣的。

法律依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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