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3、租赁用途;4、租赁期限;5、租金及交付方式;6、房屋修缮责任;7、转租的约定;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9、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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