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只要违背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以及租赁的期限不超过二十年,超过六个月的租赁期的采用书面合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是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