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因事故或车辆故障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或修车时,极易发生被撞的事故。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法把车辆停在路肩、紧急停车带等安全地段,并设置停车警告标志、打求救电话、报警;驾乘人员不要在车内或车辆附近逗留,迅速退到护栏以外等安全地带等待救援,尤其在雾天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驾乘人员应尽快从右侧车门离开车辆,避免发生二次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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