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后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资并且支付工资条,没什么坏事。用人单位未交付工资条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维权。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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