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故不能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造成的损害首先从侵权人自身的财产赔偿,侵权人没有财产的,由其监护人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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