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
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项目
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
4、私自变更规划的项目
5、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
6、土地产权存在纠纷
7、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
8、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10、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11、土地、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
一、不能办理房产证的18种情况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1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1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1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17、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18、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
二、房地产开发贷款申请条件
除一般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借款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已取得贷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长于贷款终止时间。
3、已取得贷款项目规划投资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完成各项立项手续,且全部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4、贷款项目申报用途与其功能相符,并能够有效地满足当地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的需求。
5、贷款项目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投资总额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
6、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一般应达到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30%),并能够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7、在银行开立帐户保持正常业务往来。
8、开发商须对建设的房地产进行保险,且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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