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C牌照进入外环以内扣3分罚200元。
市公安机关根据必要、合理和有利交通畅通的原则,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采取均衡交通流量、分隔车辆通行时间、划定限制通行区域和核发机动车通行凭证、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疏导等交通管理措施。采取前款规定的交通管理措施,应当通过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或者发布通知、决定等方式明示。车辆驾驶人和行人应当遵守上述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和通知、决定规定。
沪C号牌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禁止通行措施具体如下:
1、悬挂沪C号牌的机动车,禁止在中环路(杨高南路立交桥至华夏高架路)、华夏高架路,以及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2、沿外环隧道(含两侧地面泰和路)至S20外环高速公路(外环隧道以西至杨高南路立交桥,含两侧地面泰和路、泰和西路至顾太路)、杨高南路、龙阳路立交、龙阳路、龙东大道、金桥路、金桥立交桥、杨高中路、杨高北路、杨高北路以及长江边线、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含上述道路)。
3、罗山高架路(龙东大道—S20外环高速)东侧主线高科西(中)路出口匝道以北全天禁止“沪C”号牌小客车通行;
4、浦东地区沪C禁行范围还包括中环(浦东段)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S2沪芦高速);
5、悬挂沪C号牌的客运出租小型客车可以在上述区域内的S20外环高速公路上通行。特别提醒驾驶沪C号牌小客车的车主,切勿驶入本市禁止通行的范围内的路段,否则将被以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罚条款规定,扣1分,罚款200元。
综上所述,限制机动车出行,必须符合条件才能出行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法律依据】:
《上海外牌和沪C限行新规定》
“沪C”号牌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禁止通行规定
悬挂“沪C”号牌的机动车禁止在中环路(杨高南路立交桥至华夏高架路)、华夏高架路以及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沿外环隧道(含两侧地面泰和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外环隧道以西至杨高南路立交桥,含两侧地面泰和路、泰和西路至顾太路)-杨高南路-龙阳路立交-龙阳路-龙东大道-金桥路-金桥立交桥-杨高中路-杨高北路-杨高北一路以及长江边线、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含上述道路)。
悬挂“沪C”号牌的客运出租小型客车可以在上述区域内的S20外环高速公路上通行。
对于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闯禁令标志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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