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应当及时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补办,补办时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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