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六万包括三金,父母不陪嫁不算多。有的是男方给6万的彩礼,女方还会以6万的嫁妆还回去,基本就是两家换一换,较后还是补贴给了孩子,为了能让他们今后的生活过的好些。还有的就是男方彩礼给6万,女方不会以现金陪嫁,会买一些电器作为陪嫁放在小两口的新房。
遇到豪爽的丈母娘,不会在意男方陪多陪少,在意的是这份口碑和心意,当然是在非常认可男方的基础上,也一定是和女方的经济实力有关系,会直接把6万陪回去再陪嫁一辆车。如果说女方经济不是很好,很有可能也没有陪嫁,或者说是陪3万的陪嫁。
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操劳多年,倾其所有给付彩礼,是迫于地方习惯做法,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之的。这种目的性、现实性、无奈性,都不容否认和忽视。
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而且依据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这一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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