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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损坏他人财物怎样处置?

2020-06-09 来源:易榕旅网

老师砸学生手机是一种故意毁损他人财物的行为,可能会追究老师故意毁坏财物的刑事责任。学生违纪的,老师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管理,但法律并无授权,老师可以随意砸学生的手机。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赔不赔

学生在学校里摔伤,学校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的,就不需要赔钱。学校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依法对学生的摔伤承担侵权责任;有侵权第三人的,由侵权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什么算是故意损坏他人坟墓?

故意毁坏他人坟墓不构成犯罪,依法将受到治安处罚。如果出现侮辱或者盗窃尸体的,就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1、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2、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自然人死亡后,其尸体被毁的,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不是故意实施,而在生活或者生产施工时无意中造成他人坟墓、尸骨破坏的,不适用治安处罚,可通过民事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学校受伤学校负责吗?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本人租赁期间,房间浴霸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并非人为损坏这一责任谁来承担

法律分析: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一般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学生在学校坠楼学校承担什么责任

学生在校发生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归责原则,即学校有过错,未尽到安全监管职责的,应当对受害学生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学校无过错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内容由 邹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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