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1、0—4万元以下报销85%;
2、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
3、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患者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的规定时间内,携带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2、社保局审核患者提供的材料,确定其是否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
3、社保局将审核通过的报销材料交由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和核算;
4、经财政部门审核核算后,将符合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直接打入患者的银行账户;
5、患者收到报销款后,应及时核对是否与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一致。
大病医疗保险销条件如下:
1、被保险人患有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大病,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
2、被保险人已经在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接受了治疗;
3、被保险人已经支付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并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和报销比例;
4、被保险人提供了符合保险公司要求的相关医疗费用发票、收据、检查报告、住院记录等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为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有效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保障。临沧市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城乡统筹,并交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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