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
4、需要写明具体的行政行为;
5、案件的事实与理由;
6、写明相关的证据,有证人的,需要写明证人的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起诉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3、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起诉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3、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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