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退保证金不等于结案,只是表示取保候审结束。案件是否结案,需要根据办案机关的最终决定来确定。文章还详细描述了案件的流程,包括立案、卷宗材料的领取和移交、当事人联系方式的登记、调查安排、法庭调查、合议、裁判文书的制作和送达、网上报结、补充卷宗材料以及卷宗材料的整理归档等步骤。
法律分析
退保证金不算结案,只算结束了取保候审。案件是否结案,要看办案机关的最终决定,案件流程如下:
1、立案庭立案;
2、立案庭通知各庭室内勤领取卷宗材料;
3、内勤将卷宗材料移交承办人;
4、登记当事人联系方式;
5、安排调查日期、通知当事人;
6、法庭调查或开庭调查;
7、合议;
8、制作裁判文书;
9、送达裁判文书;
10、网上报结;
11、补充卷宗材料;
12、整理卷宗材料归档。
拓展延伸
退还保证金的条件与案件结案是否相关?
退还保证金的条件与案件结案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通常情况下,保证金的退还是在案件结案后进行的。当案件得到解决并达成最终判决或和解协议时,法院或相关机构会根据判决或协议的内容来确定保证金的归还事宜。退还保证金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履行了相关义务、无其他争议或诉讼等。因此,退还保证金往往代表着案件的结案,是案件最终解决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也有特殊情况下,保证金的退还可能与案件结案无直接关联,例如当事人自愿撤诉或达成其他协议等。总体而言,退还保证金的条件与案件结案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但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结语
案件的结案与保证金的退还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一般情况下,保证金的退还是在案件结案后进行的。退还保证金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履行相关义务、无其他争议或诉讼等。退还保证金往往代表着案件的结案,是案件最终解决的重要环节。然而,也有特殊情况下,保证金的退还可能与案件结案无直接关联。总体而言,退还保证金的条件与案件结案之间存在一定关系,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和法律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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