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等。 工伤认定以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你姐夫的伤可以评为十级,但以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十级伤残的工伤待遇: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 工伤保险基金 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 停工留薪期 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计算:4、如果 解除劳动关系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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