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向敌人提供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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