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判刑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在相应范围内确定: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拘役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纠结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至七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迫他人财产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数额等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可以增加刑罚数额,确定基准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