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二)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三)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四)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五)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六)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七)保修责任。
(八)乙方使用权限。
(九)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十)违约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购房合同的备案登记是法律强行规定的,双方在签完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应该在签约以后的30天内办理备案登记,办理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主要是为了保障买家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一房多卖或其他的炒房现象。
一、签了认购书是否等于签了购房合同
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
但是如果认购书具备以下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购房合同: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房屋转让合同和买卖合同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
房屋买卖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而房屋转让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2、包括内容不同: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包括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而房屋转让合同,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3、注意事项不同: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草率进行,需要签订双方有一定的信任关系,个人与单位网签合同一般要找到有一定规模的知名的公司。而房屋转让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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