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在案件审理之前,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在调解中发现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至于会不会涉及财产分割时,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这时候法院也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在我国的诉讼离婚的程序性规定中,是否请求分割财产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主张不分割财产而另一方主张要求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一般都会进行分割。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二、法院离婚调解程序
法院离婚调解程序如下:
1、双方申请调解或者人民法院主动适用调解;
2、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双方情况进行教育指导,动员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3、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一致或不一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受理前通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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