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立的。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二、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四、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遗嘱处分的是遗嘱人的合法财产,且遗嘱内容合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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