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空挂户口恢复正常步骤:
1、确定户口所在地:首先需要知道自己的户口登记在哪里,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调取户口登记信息。通常空挂户口是集体户口,需要派出所打印并加盖公章。
2、申请户口迁移: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说明需要将户口迁移到的新地址,并获取相应的迁移材料。
3、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在迁移户口之前,必须征得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
4、提交迁移材料:将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材料交给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并根据迁入地派出所的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5、等待审核:户口迁入迁出过程中,派出所会进行严格审核。
已注销的户口还能再恢复吗?
已注销的户口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恢复的。如果户口是因为双重户口、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等原因被注销,可以凭借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或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如果是因为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可以凭借人民法院的撤销宣告文件申请恢复户口。对于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如果未在其他地方落户,也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户口。如果遇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注销户口的情况,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恢复户口登记,并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综上所述:空挂户是指将户口迁入集体户口的人,户口地与其实际工作和生活地分离的人群。1、到迁入地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身份证到挂靠户口的单位借出户口卡2、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3、带迁出证明到迁入地办理入户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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