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转移财产的认定方式:
1、行为人积极的减少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以不合理低价出卖财产,或以不合理高价购买商品;
2、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
3、离婚转移财产的其他认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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