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主体身份、是否有偿、合同形式和合同生效条件等方面。银行借贷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且必须收取利息,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以合意为要件。而民间借贷合同的贷款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约定或不约定利息,合同形式不限于书面,且合同在贷款交付时生效。
法律分析
民间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外的人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是非金融机构之间关于一方贷与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消耗物的协议。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贷与人为银行等以外的非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否仅限于公民,我们认为,民间借贷以公民之间的相互借贷为主,但不仅限于公民之间的借贷。
2、可以为无偿。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借贷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则借款合同为无偿合同。并且,公民之间的借贷因具有互助性,一般是无偿的。所以,借款合同根据其是否有偿,可以分为有偿借贷和无偿借贷。
3、一般为实践合同、单务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仅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意还不能成立,只有贷与人将贷与物交付给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但是,当事人之间也可以订立诺成的借款合同。诺成借款合同因当事人之间的书面协议达成而成立。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都负有义务,贷与人应按约定贷与借用金钱或物品,所以应为双务合同。
4、一般为不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为不要式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其他形式。但是为避免发生纠纷,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民间借贷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的区别
借款合同可分为如下两类: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分别有其各自的特征,下面对其两者进行对比:
1、主体不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从事金融借贷活动,故银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国家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可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贷款人。
2、是否有偿不同商业银行或其他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除法律规定外,都必须收取一定的利息,故而银行借款合同是有偿的。而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既可以约定借款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不必然是有偿的。
3、是否要式合同不同银行借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银行借款合同的,合同应为无效。民间借款合同非以要式为原则,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
4、是否为实践合同不同银行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间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
结语
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相比,具有独特的特征。首先,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不仅限于公民之间的借贷,可以涵盖更广泛的非金融机构。其次,民间借款合同可以约定借贷利息,也可以作为无偿合同存在。此外,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和单务合同,可以采用不同形式,但为避免纠纷,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与银行借贷合同相比,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偿还方式、合同形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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