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收养具有如下的必经程序:合法的收养关系,应当由收养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人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合法收养程序怎么走
1、孤儿监护人同意。公民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申请由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可与监护人联系。2、确定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收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到生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3、办理收养登记。达成收养协议后,收养关系当事人按照当地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收养登记,确立收养关系。
收养程序的办理
收养程序的办理如下:1、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2、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3、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4、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收养孩子的程序该怎么走
收养孩子的程序该怎么走:首先,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包括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其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例如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再次,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送养人身份户口资料,收养人同意收养的证明等。最后,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以上程序均合法完成以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
外国人收养孩子的程序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
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一、协议解除协议解除收养关系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在收养关系成立之后,被收养人成年之前,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二是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也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的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必须有解除收养关系的合意。养子女未成年时,解除收养的合意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解除收养的意思表示一致;如果被收养人已满10周岁,还需要征求本人同意。养子女成年之后,解除收养的合意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解除收养的意思表示一致。2、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在解除收养关系的时候,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之中任何一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都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收养关系,而只能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3、夫妻共同收养的,解除收养必须夫妻双方共同解除。如果准许单方解除收养,无法取得身份上的统一。如果属于无配偶者单方收养,或者收养人在收养时无配偶终止收养时已有配偶的,可以单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收养的程序是:达成收养解除的合意的,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登记时,应当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证书,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消灭。二、诉讼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收养人、送养人以及已经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裁决收养关系是否予以解除。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查明的事实,确认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养亲子关系的现状和生活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适用情况,主要是两种。1、养子女为未成年人,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收养法》禁止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未成年时解除收养关系,以保护未成年被收养人的权益。当然,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一致意见协议解除的,不在此限。在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未成年时提出解除收养关系诉讼请求的,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但如果生父母反悔,并用不正当手段破坏养亲子关系,以至于收养关系恶化,无法继续维持的,法院也可以判决解除收养关系。送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如果是送养人一方反悔,养父母并无过错的,法院应从保护合法收养关系的原则出发,教育送养人应当遵守协议,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是送养人有正当理由,例如收养人对养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以及其他侵害养子女的合法权益行为的,法院应当判决解除收养关系。2、被收养人已成年,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根据双方关系的实际情况,本着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如果双方关系尚未恶化到无法共同生活的程度的,应当查明纠纷原因,着重调解和好;如果双方关系已经恶化到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程度的,应当准予解除收养关系。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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