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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家暴能否取消监护权

2020-05-12 来源:易榕旅网

监护人家暴可取消监护权。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实施严重家暴、怠于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等行为,相关个人或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法院将安排临时监护措施,并依法指定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监护人。例如,小明被父亲家暴,法院可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其他监护人。如果个人或组织未及时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民政部门应向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一、监护人家暴能否取消监护权

监护人家暴能取消监护权。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家暴,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村;

居委会、学校、医疗机构、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有关个人或组织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二、小明被父亲家暴,小明父亲是不是有监护权

小明被父亲家暴,经过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法院会撤销小明父亲的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结语

监护人家暴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法院可根据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安排临时监护措施,并指定新监护人。小明被父亲家暴,法院可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保护小明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等行为,均可撤销监护资格。有关个人或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资格,如其他具备监护资格的人、居委会、学校、医疗机构等。民政部门可代为申请撤销监护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六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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