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赶走承租人的,承租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
房东用暴力将承租人赶出房屋双方可以协商沟通,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可以及时报警,请民警介入处理承租人屋内财产,以达到及时维权的目的。双方也可以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承租人可以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承担侵权责任。
租房时要注意以下情况:
1、出租房房东个人情况: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房东本人、房产证、身份证,委托出租的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无房产证的要有购房合同,转租的要有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2、定金支付注意事项:承租方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租房合同里。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并且要求出具收;
3、房屋损坏情况写进合同:承租方收房时要仔细,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4、收据押金条的保管:承租方切记不能丢失押金凭证或将其给中介公司;
5、物业杂费交付写进合同: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寻找合适房屋:旺季租赁,租客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房东恶意涨房租赶人走,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有权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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