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售楼广告法律规定如下:
1、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作出具体规定的;
2、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很大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作出具体说明和承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说明和承诺,即使不包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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