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变更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移行为无效,债务转移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移。
一、并存债务承担的形式有哪些
并存债务承担的形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1、免责债务承担是指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部分或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代替原债务人地位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摆脱债务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
2、共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二、债务转让形成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让成立的条件包括: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2、被转移承担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3、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4、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债务重组过程中的债务转移是什么
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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