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的类型主要包括:
1、任意公开收购与强制公开收购;
2、协议收购与公开收购;
3、部分收购与全面收购;
4、投资者还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第七十六条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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