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旨:根据最后一位当事人签收判决书日期计算上诉期,被告下落不明,通过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期为60天,再加上15天,若没有上诉,则判决生效。判决书上还规定了被告自动履行期,一般为10天。若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并需联系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开具生效证明。
法律分析
以最后一位当事人签收判决书日期计算上诉期,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期是60天,再加上15天,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判决书上还有被告自动履行期,一般是10天,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要找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开生效证明。
拓展延伸
被告未在判决书上签字,是否会影响判决的有效性?
被告未在判决书上签字可能会对判决的有效性产生影响。在一些司法体系中,签字被视为确认和接受判决的方式之一。如果被告没有签字,法院可能会考虑是否存在被告对判决的认可。然而,具体影响取决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被告未签字,只要判决书正式送达并被被告知悉,判决仍然可能被视为有效。此外,法院也可能根据其他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评估判决的有效性。因此,被告未签字并不能单纯地决定判决的有效性,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结语
根据最后一位当事人签收判决书日期计算上诉期,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期是60天,再加上15天,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判决书上还规定被告应在10天内履行义务,若逾期不履行,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找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开具生效证明。被告未在判决书上签字可能会对判决的有效性产生影响,但具体影响取决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因此,判决的有效性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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