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实行无底薪制度是不合法的。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即使没有完成定额的任务,但公司也是应该支付给最低工资。我国劳动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工资按月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是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于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和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会责令支付赔偿金。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发放基本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纠察大队进行投诉,所以单位如果不发放底薪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职工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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