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简称“医保特药”,主要指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且由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
法律依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审批表》 特门专科医生填写审批表、开具处方。医保科审核盖公章,医保科收集、整理特门申请资料后上报医保局审批,医保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意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