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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有哪些特征

2021-10-11 来源:易榕旅网

违约责任的特征:违约责任主体特定、约定优先、财产性责任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当事人主观上具有违反合同的故意;

2、该合同已经依法成立生效;

3、违约行为导致合同另一方除产生损失;

4、其他构成要件。

一、电子合同违约责任的特征有哪些

(一)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在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均有别于其他法律责任。

(二)违约责任是违约的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的责任

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

(四)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

其一,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故具有补偿性质。

其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二、签了租房合同房东违约如何处理

签了租房合同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没有违约金造成租客损失的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赔偿损失,是指行为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时,行为人向受害人支付一定。赔偿的目的,最基本的是,补偿损害,使受到损害的权利得到救济,使受害人能恢复到受到损害前的状态。违约赔偿损失是合同债务的转化,与合同债务具有同一性,因此,对相应合同债权的担保等,在违约赔偿损失请求权上继续存在,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违约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有违约行为,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2、违约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如果违约行为未给对方造成损失,则不能用赔偿损失的方式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责任;

3、违约行为与对方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对方的损失是违约行为所导致的;

4、无免责事由。

三、合同违约构成要件

1、行为

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不发生违约行为。

2、过错

即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也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因此,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

3、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4、因果关系

即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应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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