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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应该如何分割

2024-01-19 来源:易榕旅网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个人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不分割;个人全款买房,登记在夫妻名下,离婚时法院分割;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父母为子女购房是个人财产,不分割;父母出资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比例共有,双方名下没约定就是共同共有。

法律分析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以下原则处理:

1. 一方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2. 一方全款买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果协议不成,法院进行分割。

3. 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4. 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5. 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6. 双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且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则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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