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犯法,房屋所有权人千万不可以觉得在自己家的“地盘”就可以恣意妄为,当出于自身利益为一定行为时,不应当以牺牲相邻方的权益为代价,如随意遮挡邻居采光、擅自占用公用通道放置物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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