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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刑法上如何规定

2023-02-22 来源:易榕旅网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故意心态、国家机关正常活动、滥用职权导致重大损失。根据《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者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罚。对于复杂案情或难以应付的情况,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辩护。如有刑事法律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获取在线答疑。

法律分析

下列要件属于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即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情过于复杂或者自己难以应付的,行为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有罪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如果您有刑事法律问题,可立即拨打电话咨询,获取在线答疑。

拓展延伸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及刑法规定:解析与适用实例

滥用职权罪是指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法律、法规或职责,以达到个人私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一是必须是公职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二是必须具备行使职权的能力和权限;三是行使职权时的行为必须违反法律、法规或职责;四是以谋取个人私利为目的。刑法对滥用职权罪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具体规定了滥用职权罪的罪名、刑罚等。在实际适用中,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解析和判断,例如通过审查证据、调查相关人员等方式,结合法律原则和司法解释,以确保公正、公平地审理滥用职权罪案件。

结语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主体,故意的心理态度作为主观要件,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作为客体要件,以及滥用职权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作为客观要件。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的惩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案情复杂或难以应付的情况,行为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提供有罪辩护、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如有需要,请拨打电话咨询,获取在线答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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