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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是否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2024-03-02 来源:易榕旅网

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不能在法律上是拟制的血亲关系。如果是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之间需要结婚,那应该由养子女先和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才可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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