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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未交满15年人去世应该怎么办?

2021-01-22 来源:易榕旅网

1、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是可以全额退还的,需要注意的是只能退还个人账户里的余额,统筹账户中的钱是不能退还的。

2、还可以向社保局申领丧葬补助费。

3、如果死亡时还有需要供养的直系亲属,还可以申领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一般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或9倍,倍数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告为准。

社保未交满15年后死亡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里面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2、其个人医保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

3、其他的保险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以及其遗属可以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买社保准予办理条件: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户籍人员;

2、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

3、参保人已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逐月全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手续;

4、每月1-24日受理

二、办理社保的流程:

1、如果当事人有用人单位的,先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然后由单位为其申报社保登记;

3、再为其申领社保卡;最后按规定为其缴费;

4、如果没有用人单位的,则自行申请社保登记、领卡并按时缴费。

总之,社保未交满15年后死亡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里面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其个人医保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一般买社保准予办理需要具备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户籍人员、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等条件。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缴费年度。劳动保障部门于每年6月底前公布下一缴费年度启用的上年度本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单位应当根据被保险人工资变化情况于30日内申报调整缴费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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