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能,职工因在单位汇缴当前月份前发生少缴或漏缴现象需要进行补缴的应办理职工个人补缴,不影响贷款。但是不能马上贷款,需要继续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我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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